惠州日報訊 (記者張斐)6月20日,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惠州市機場、鐵路場站、汽車客運站管理的通告》(第14號)(以下簡稱“《通告》”),要求自2021年6月21日零時起,惠州機場、鐵路場站、汽車客運站對所有進站的人員開展“健康碼”、行程經歷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查驗;對所有到達旅客開展“健康碼”、行程經歷查驗。
《通告》明確,持有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身份證件或14天內有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行程經歷的人員,須出示“健康碼”綠碼、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否則不得進站。除“持有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身份證件或14天內有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行程經歷的人員”以外的所有人員,須出示“健康碼”綠碼、72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否則不得進站。因未能及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按時出發(fā)的旅客,可聯系售票機構辦理退改簽。請旅客合理安排出行。
《通告》同時要求,持有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身份證件或14天內有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行程經歷的到達旅客,須登記姓名、身份證號、聯系電話、出發(fā)地、去向等信息。